今年是2009年的第三天。10年前我开始第一次接触到互联网,那时候还没有什么带宽的概念,也不像现在各种资源能够共享。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各种影音资料和软件,在当时看来,共享是很难做到的,因为网速实在太慢。我很清楚的记得,当时即便上QQ也是需要有端口号的,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端口号是8080.
互联网真正从游戏机和DVD播放机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对于我来说,是从2004年开始的,因为那一年我买了一台属于自己的PⅢ电脑,而且也接入了宽带ADSL。
直到2005年,我才觉得,互联网能够变得如此好玩 。互联网作为一个内容媒介,它需要凝结广大网民才能够发展,毫无疑问,如何把互联网的内容提供从供应商转向广大网民,才是王道。早些年的时候,比尔盖茨说过,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,不过后来,事情慢慢起了变化,这种变化,被学者成为是WEB2.0时代的到来。
简单的说,WEB2.0和WEB1.0一个最本质的区别,就是在内容的提供上,有了一个全新的转向:从厂商到网民。网民开始变成互联网的一部分,他们提供各种信息,而这种性质,正是所谓的草根性。这一年,创办于2002年的博客中国,风生水起,杀的各位网民人仰马翻。你要是没有一博客,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。
不过,互联网好玩却是从一些网络事件开始的。早先的木子美就不说了。顺便说一下,我一向对长的丑的女人心怀感激同时也愿意敬而远之,并且保持低调的尊重。最近比较火的应该是所谓的人肉搜索。点击我看连接。还有我。其实也不是最近才火。最早应该是在2004年,而功不可没的两个网站分别是MOP和天涯。
人肉搜索的最新成果,是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的落马.周久耕因为声称“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”激怒网民,被搜索出抽千元一条的高档烟、戴十万元一只的名牌表.赶在2009年到来之前,江宁区委宣布他言论不当,并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,决定免去他的房管局局长职务,对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.尽管这一结果离促进良制建设差距甚远,但是网民还是备受鼓舞,纷纷挽起袖子,喊出了“把反贪交给人肉搜索来干吧”的豪言壮语。
与此同时,另外一个消息传来,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分组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,其中点名追究人肉搜索的侵权责任。在此之前,北京朝阳区法院对由“死亡博客”事件引发的“人肉搜索第一案”作出裁决,判定用人肉搜索挖掘个人姓名、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,网站如果不能及时删除,就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甚至有人用阴谋论逻辑推断,正是因为人肉搜索让腐败官员如坐针毡,他们才想方设法把人肉搜索列入侵权责任法,并推进其立法进程。毫无疑问,这是一个绝佳的符合网民草根性的话题,它包含了所有能够新引人眼球的要素:对劣币的唾弃—腐败、对“美好生活和道德”的追求—倡廉,对好奇和窥视欲的满足,以及看客的一种无聊的心态。不过,从信息能够公开开始,便有一个悖论---到底是对知情权的满足还是对别人隐私肆意的践踏。
最近的人肉搜索有一个值得一提的现象:事件的当事人从以往虐猫或者卖身的普通网民,转向了政府官员。而且,还不是一般的官员。以往被称为是“暴民’的网民,在这次打着正义幌子的反腐斗争中,还能算是暴民吗?
这里有一个问题,就是为何对官员的监督,开始转向了网络。GV机关对官员的监督机制,是不是有很多问题存在?检举信也可以匿名,但是为何网民把这种匿名的权利从社会转向了网络?